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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3-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

来源:   时间:2024-02-28 阅读:

各学院、部:

为保障开学教学工作运行有序,根据《滁州城市职业学院教学检查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定于2024年3月4日至3月15日进行期初教学检查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检查内容

1.期初课堂教学、实验实训及实习等教学活动的组织是否到位。

2.教学秩序情况:任课教师有无迟到、早退、无故缺课等现象;学生有无迟到、早退、旷课等现象。

3.课堂教学文件准备情况:课程标准、教案、课件、教学进度表、教学手册、班级教学日志、教学周志等教学文件准备情况。

4.实验实训教学准备情况:实验实训项目任务书、实验实训课表及实验实训自查总结。

5.教学设施设备运行及教学环境卫生状况。

6.学生实习的组织情况及岗位实习管理系统运行情况。

7.学院(部)、系(教研室)学期工作计划制定情况。

8.上学期试卷抽查情况。

9.上学期教学资料整理、归档情况。

10.教学检查发现问题及后续处理情况等。

二、检查方式

1.各教学单位全面自查,教务处、实验实训中心、质量管理中心现场督查。

2.听课督查:开学第一天第一节课,校领导、教学管理部门及教学院(部)副科以上干部、教学秘书、系(教研室)主任和教学督导员进班听课,检查了解教学情况及课堂教学效果。

三、检查总结

各学院、部在3月22日17点前将《期初教学运行情况自查记录表》、《系(教研室)教师工作量汇总表》、《学院(部)教师工作量汇总表》等电子材料发至ccyjwc123@163.com,纸质材料送至图文中心616室;实验实训项目任务书及实验实训自查总结(纸质材料)、实验实训课表(电子材料)提交至实验实训中心(图文中心709室)。

各学院、部要高度重视期初教学检查工作,在检查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。


教务处 实验室训中心 质量管理中心

2024年2月2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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